问题 | 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的判定划分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医疗事故责任程度的判定划分标准是什么 为客观评估医疗过失行为对医疗事故损害结果产生的影响力以及患者原有的健康状况等多种因素,专家鉴定小组将综合各种信息以确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承担比例。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划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第一类,全面负责。 这意味着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全部是由于医疗过失行为导致的; 第二类,主要责任。 即医疗事故损害结果主要是由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引起,但是也不排除其他方面因素的次要影响; 第三类,次要责任。 其含义就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所致,而医疗过失行为仅仅扮演了次要的角色; 最后一类,轻微责任。 这种情况则表示医疗事故的主要损害结果基本上是由其他因素所引起,而医疗过失行为只起到了微乎其微的作用。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四)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医疗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责任纠纷诉讼时效之性质: 诉讼时效期间定义为法定连续性法定时限,通常为固定期限之三年。 然而,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关键的最后六个月内,由于诸如天灾人祸等不可控制、无法预见的客观因素干扰以致无法行使诉讼请求的权利,则在此期间内,诉讼时效将处于暂时中断状态。 待到这一诉讼时效中断情形之原由消除之后的第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方才重新计算,届时方算时效期间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为客观评估医疗过失行为对医疗事故损害结果产生的影响力以及患者原有的健康状况等多种因素,专家鉴定小组将综合各种信息以确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承担比例。 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划分为以下四个类别: 第一类,全面负责。 这意味着医疗事故的损害结果全部是由于医疗过失行为导致的; 第二类,主要责任。 即医疗事故损害结果主要是由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引起,但是也不排除其他方面因素的次要影响; 第三类,次要责任。 其含义就是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所致,而医疗过失行为仅仅扮演了次要的角色; 最后一类,轻微责任。 这种情况则表示医疗事故的主要损害结果基本上是由其他因素所引起,而医疗过失行为只起到了微乎其微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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