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企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解答

一、企业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关于企业在合同诈骗中的定罪条件及构成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该行为必须是以不合法的方式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其次,在签订以及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诈手段;

最后,通过这些欺诈手段获取了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金额已经达到了法定的数额标准。

比如,某些企业可能会恶意夸大自己的实际能力或者合同标的物等信息,以此诱导对方与其签署合同并且支付相应的款项。

这种违法行为对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合同的公正性和严肃性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企业合同诈骗定罪条件: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签订及履行合同中虚构或隐瞒真相,获取对方财物达法定数额。如恶意夸大能力、标的物等诱导签合同付款。此行为损害市场经济秩序及合同公正性、严肃性。

二、企业合同诈骗罪的特点?

关于企业合同诈骗罪的如下特点应当重点关注:

首先,合同诈骗罪所触及的客体,乃是一种涉及到国家对于经济合同的法律规制秩序以及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的复合性客体。

其次,在犯罪过程中的诈骗金额必须要达到一定程度,才能构成该罪名的成立条件。

再者,从法律角度来看,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团体都可以成为本罪名的行为主体。

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一旦侵权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了受害方的财产,其行为就已经超出了正常商业竞争范围,成为了违法犯罪行为。

最后,我们也不能忽视犯罪主体在实施此类违法行为时所持有的主观心理状态——必须要有明确且清晰的恶意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企业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关于判定公司涉及合同诈骗罪的标准,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察因素:首要前提即,犯罪嫌疑人必须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这一点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例如,犯罪嫌疑人对合同的履行毫无诚意,或者肆无忌惮地消耗、浪费对方提供的财物等等。其次,在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具体来说,可能包括虚构自身的主体资格,或者伪造、冒用他人的名义来签署合同,甚至通过虚假的担保手段来诱导对方上当受骗等等。此外,诈骗金额的大小也是衡量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当前,对于“数额较大”的界定标准,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具体的数值也会有所区别。最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给受害方带来了实际的财产损失。在评估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受害方所交付的财物数量,以及犯罪嫌疑人所骗取的财物数额等多重因素。总的来说,在判断某家公司是否涉嫌合同诈骗罪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以上所有因素,并且结合具体的事件事实和相关证据,才能做出准确无误的判定。

企业合同诈骗定罪条件: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签订及履行合同中虚构或隐瞒真相,获取对方财物达法定数额。如恶意夸大能力、标的物等诱导签合同付款。此行为损害市场经济秩序及合同公正性、严肃性。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7/23 12: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