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还要起诉吗现在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还要起诉吗现在 被刑事拘留是否仍需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拘留有可能成为进一步审理和起诉的前提条件之一。当公安部门经过缜密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最终完成案件侦查任务后,他们将会把案卷材料移交给当地的人民检察院。而针对公安和检察机关递交的各类案件,人民检察院必须在一个自然月内做出是否正式提起公诉的决议,若涉及到严重性或复杂度较高的情况,可以适当延长至十五天。如果人民检察院最终决定对该案件进行公诉,那么他们就会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如果人民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那么这个案件就不会进入到审判阶段。 此外,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案件需要变更管辖权,那么他们应该从新的人民检察院接手案件之日开始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刑事拘留还要判刑吗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并非必然导致定罪量刑。 是否判刑须基于被追诉者承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未满足法定的免除刑罚的条件。 在此特作详细说明如下: 首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行为之后,理应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对被拘留之人进行讯问,若发现不应拘留之情形时,务必及时予以释放。 其次,如果检察院不批复逮捕,公安局有义务将其立即释放。 再者,如果刑事拘留后经调查核实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充分,最终经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那么被告人必须面临刑事审判的责任。 然而,如果经过警方侦查后证明犯罪嫌疑人并无的确切犯罪证据,那么他们便可获得释放,同时也无需留下任何案底记录。 最后,刑事拘留,无论是作为刑事处罚还是行政处罚,都会留下案底; 然而,若是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间,无罪释放,即便是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法律制裁,是不会留下案底的。 总之,刑事拘留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指在认真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过程中,逐步揭露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并最终做出相应的判决或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还判刑吗 刑事拘留并非必然触发判刑之举措。本着对刑事法律事例公正性的严格遵守和负责态度,我们需要澄清一点,即,刑事拘留乃是一项针对公安机构及检察院在开展侦查工作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使用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然而,与此同时,当某人受到刑事拘留的惩处之时,这往往暗示着他/她可能涉及到某些法律纠纷,而这本身本身并不构成法律上的结论,而是一个理论上的可能性。至于此人是否最终会面临判刑的后果,还需依据后续公安部门进行的深入调查、检察院对此案提起的严肃审理以及法院的公正判决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如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无罪的事实证据,或者犯罪情节较轻、危险程度有限,不符合刑法规定的成为犯罪行为的条件时,那么此人便无需承受额外的刑事处罚。然而相反地,倘若各项证据确凿无疑,犯罪行为清晰明了,此人理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等待他/她的便将是法律的裁决。综上所述,刑事拘留仅仅是整个刑事诉讼模式中的一部分环节,不应被误解为社会道德评价的标准,亦不能等同于最终的法律审判结果。 被刑事拘留后,公安部门完成侦查后会移交案件给人民检察院。检察院需在一个月内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复杂案件可延长至十五日。若决定起诉,则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若决定不起诉,则不进入审判阶段。若需变更管辖权,审查起诉时间从新检察院接手之日重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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