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拘留期多长时间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强奸罪拘留期多长时间 强奸罪乃是性质严重之刑事犯罪行为。 在此类案件的侦查环节中,公安局依法将涉嫌犯有强奸罪行的犯罪嫌疑人予以羁押,此期限通常不得超过37个自然日。 此外,若公安局裁定需对已被拘留者执行逮捕,则应在拘留期结束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复申请。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该申请的提交期限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审查批复申请的提交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及拘留期限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拘留期限: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三、强奸罪判刑后多久可以假释 强奸罪被判刑后,犯罪分子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方可申请假释。但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但对于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强奸罪为严重刑事犯罪,公安局依法羁押嫌疑人,期限不超37天。 需逮捕时,拘留后3日内向检察院申请审查批捕,特殊情况可延1-4日;对流窜、多次、结伙作案者,批捕审查期可延至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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