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在什么阶段实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在什么阶段实行 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内,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诉讼措施,适用于侦查、审查起诉及法院审理三大关键阶段。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如认为犯罪嫌疑人无需羁押且取保不增社会风险,可决定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亦有权根据类似条件作出相同决定。至法院审理时,法院将综合考量各方申请及案件实情,裁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在哪阶段办 若需申请取保候审,可依照刑事诉讼进程中各阶段开展。首先是侦查阶段,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其他侦查机构有权针对满足相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其次是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应决定;最后是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有权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被告人做出相应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在审查时间哪阶段 取保候审之申请,可在刑事实体诉讼中以三个环节为契机而提出:首先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若判定某犯罪嫌疑人为取保候审之适格人选,则具有依法定程序作出这一决定的权力;其次,在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职权所辖,亦有对适格者给予取保候审的权利与职责;最后,在审判阶段,当被告人具备取保候审之限定条件时,人民法院无疑问有权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可以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实行。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羁押,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羁押,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以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同样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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