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贷款离婚后要共同还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前贷款离婚后要共同还吗 婚前贷款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或双方共识,离婚时可能被判定为共同债务。若婚前贷款为个人负债,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离婚后通常由借款人单独偿还。如婚前购车的个人贷款,婚后未给另一方带来利益,则视为个人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婚前全款房婚后卖掉再买新房可以吗 在结婚之前全额购买的房产,在婚后是否可以选择出售并购买新的房产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婚前所购置的房产在出售后再度购置新房产的情况下,通常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然而,这仅适用于该新购置的房产在一方婚前即已全额支付款项且取得了产权证书。若新购房产由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置以供婚后共同居住使用;抑或是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或者偿还贷款,在此种情形下,该房产将属于夫妻双方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全款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合理吗 婚前全款置办的房产,在婚后是否应当添加女方姓名的合理性 若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全额购房后,在房产证上添加了女方的姓名,此种情况便被视为对女方的无偿赠予,女方依法可享有该房屋的部分所有权。 然而,倘若男方日后能够出示相关证据,证明此项添加姓名之举乃是由于女方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由主动向其索取财物,而男方出于无奈之下才不得不进行加名操作,那么男方在未来有权请求女方返还所获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婚前贷款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离婚后可能需要共同偿还。 如果婚前贷款明确是一方个人的债务,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等方面,离婚后通常由举债方个人偿还。例如,一方婚前为购买个人自用的汽车所产生的贷款,且婚后另一方未从中受益,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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