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破产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所谓破产,乃是指债务人在无力偿付所欠下的债务或者资产价值已达不到负债总额的情况下,债权人或债务人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布该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通过严格的破产法程序来偿还其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在大多数情形下,破产往往都意味着债务人无法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履行其债务责任,其所有的资产总和已经无法完全覆盖其所背负的全部债务,或者其明显缺乏足够的偿债能力。当企业或个人的财务状况恶化至符合破产条件时,便可以通过法定的破产程序,对其所有的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算与分配,从而确保债权人能够得到公正、平等的债务清偿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破产后债务如何进行清偿 破产后,债务清偿通常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为了维持破产程序的进行而产生的费用,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清偿。 然后是职工债权,包括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这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部分。 接下来是社保和税款债权。 最后是普通债权,普通债权在前面的债权得到清偿后,按照比例在剩余的破产财产中进行分配。 需要注意的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如果有担保的债权,担保物优先清偿担保债权,剩余部分参与普通债权的分配。 三、破产企业债务清偿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的法律程序如下:首先,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财产。管理人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和处置。然后,通过债权人会议确定债权申报期限,债权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对债权进行登记和审核。之后,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一般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清偿职工债权,之后是社保费用和税款等,最后清偿普通债权。在清偿过程中,如有剩余财产,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若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通常进行公平清偿或按比例清偿。整个程序需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破产是债务无法偿还或资产不足以抵债时,债权人或债务人可申请法院启动的法律程序。这通常意味着债务人违约,资产无法覆盖债务,缺乏偿债能力。符合破产条件时,通过法定程序清算分配资产,确保债权人公平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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