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车场收费之后发生火灾停车场有责任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所关注的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剖析和精确解读,故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答案,但我可以提供以下几点参考建议作为回复:
首先,如果停车收费时明确告知车主所收费用仅涵盖场地租金或者占地费等相关费用,且未涉及到车辆保管事宜,鉴于此种情况,从司法实务的角度来看,很难将其判定为保管合同关系,因此停车场有可能会被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如果收取的停车费中已经包含了车辆保管费,从而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那么在停车场收取停车费之后,对于其负责保管的车辆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停车场都应当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如果损失的车辆已购买了盗抢险,您可以按照保险合同中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综合以上三点,若确实存在保管合同关系,您既可以要求停车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也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
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