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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是什么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发生道路施工或道路损毁情况时,如未经及时地设立警示标志以示警告,亦未采取任何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甚至在有关部门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规定交通设施的场合中,却未能如约进行相应的场地安排,以及未能针对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地进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的调整与变更。这些行为都可能导致通行中的行人和车辆遭遇损害,进而给相关负责单位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在此前提下,该相关负责单位须按照法定程序,承担起应有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交通法》第一百零五条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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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4:2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