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的会有什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将受到以下处罚:
1、犯罪嫌疑人无证驾驶,造成他人死亡的,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无证驾驶人嫌疑人致人死亡,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无证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无证驾驶致人死亡,若不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依照交通安全法予以行政处罚。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如下: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6分。 3、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1)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3)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上述第1条进行处罚。 无证驾驶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果之间不存在必然的关系。是否认定为全责,需要结合具体案例分析: 1、因无证驾驶过失造成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无证驾驶过失在造成交通事故中起重要作用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3、双方当事人,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相当的,各承担一半的责任。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 2、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交通肇事交通运输,是指与一定的交通工具与交通设备相联系的铁路、公路、水上及空中交通运输,这类交通运输的特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相连,一旦发生事故,就会危害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公私财产的广泛破坏,所以,其行为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3、主观方面,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4、客观方面,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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