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电动车在什么情况下构成危险驾驶罪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环境中,电动车的驾驶行为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行。
例如,若电动车经过鉴定被确认为机动车,而驾驶人员又存在饮酒过量后驾车的状况,即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或超过每百毫升80毫克的限度,驾车上路,则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另外,当驾驶人疯狂地追逐竞争对手,并情节异常恶劣; 或是从事校车服务或旅客运输工作时,严重超额搭载乘客,甚至严重超出规定的最高速度行驶; 以及在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活动,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这些都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