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无牌车辆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辆本身实际上并未直接确立为危险驾驶犯罪行为。
然而,危险驾驶罪的刑事定罪因素则涉及到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这一行为,且必须存在诸如追逐竞驶、醉酒驾驶、严重超载或超速以及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等特定情形中的任意一种。 无牌照驾驶行为可能会被视为其他违法行为,比如无证驾驶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牌照,但是这些行为本身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危险驾驶罪。 若无牌照驾驶行为与上述危险驾驶罪的其他情形相吻合,例如在无牌照状态下实施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那么就有可能同时触犯危险驾驶罪。 在此类情况下,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 因此,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辆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 如果仅仅是无牌照驾驶,而并未出现其他危险驾驶行为,那么便无法构成危险驾驶罪。 反之,如果存在其他危险驾驶行为,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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