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左转与右转车辆相撞谁的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若您在未设置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行驶时负有全责,应当对右侧的来车进行适度避让。
更何况您所执行的左转弯操作,更加需要对正向行驶的车辆给予必要的礼让。 当机动车辆因交通事故而引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之时,应由保险公司依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进行理赔;倘若赔偿额度仍无法满足需求,则须按以下相关规定自主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责任划分存在过错方,那么该方需对此负责;若是双方均存过错,则应遵循各自过错比例进行责任分摊。 (二)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员及行人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员、行人并无过错,那将由机动车一方负有赔偿责任;但若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或行人均存在过错行为,则应根据其违法程度适当减少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而在机动车一方毫无过失的情况下,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上限为不超过百分之十。 最后,若由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员或者行人故意触碰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那么机动车一方则无需对此次事故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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