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驾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驾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由提供服务方承担赔偿责任。代驾服务人员一般情况下提供代驾服务时系自主根据车辆状况、道路状况、天气状况独立操作,自行规避行驶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按照合理路线将接受服务人员及车辆安全送往目的地,不受车主或车辆使用人的指挥和管理,系机动车运行支配者和运行利益享有者。代驾服务的工作性质决定了该服务的独立性、自主性。在此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应到由提供服务方承担责任,但是接受服务方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也应承担与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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