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类型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产生留置权的合同类型有:
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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