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药店转让的合同效力如何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转让,只有在满足了法定的规范和要求后,方能产生法律效力,否则,它将无任何约束力。
首先,构成一个有效的转让合同的必要前提是当前的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确实存在。 倘若当前若没有这样的合同关系存在,或相应的合同已被宣判为无效,甚至已被解除,那么在此种状况下所发生的合同转让都将毫无疑问地归属于无效范畴。 其次,对于一个依法进行的合同转让,它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 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有需要通知的事项,则需按照法律的要求及时通告给对方当事人;需要取得相对方的同意方可实施某项转让行为者,则应先征得对方当事人的明确表态同意;而对于那些应当办理审批、登记等相关手续的合同转让事项来说,也必须按规定完成所有必需的手续。 同时,为了体现出对社会公众利益的交易双方所转让之标的物亦须合法、合理,并符合社会公义原则。 再者,转让人和受让人就合同转让事宜达成一致,这也是构成一个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重要环节。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当债权人将自身享有的债权进行转让时,若未按照法规要求事先通知债务人均可,此种转让行为对债务人并不具有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在债权人已经将债权转让事情进行通知的前提下,除非得到受让人的明确同意,否则,无论是何原因,该转让通知均无法加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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