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承担的法律规定是多少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法律原则,分公司的负债往往需要由总部进行承担。
究其原因,在于分公司本身并不具备法人身份,因此在其经营活动产生的欺诈性或者违法债务的情况下,所应承担的相应民事责任将由其所属母公司来承担。 在这个意义上说,当某个分公司出现了无力清偿债务的局面时,债权人有权向该分公司的总公司提出替其代为赔偿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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