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债务谁负责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有限责任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无法继续运营而申请破产后,其所产生的债务将遵循公司财产优先清偿原则,也就是说,应当主要依赖公司内部的资产抵偿相关债务。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股东乃至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可能需要为公司所负有的债务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 1.若股东未能充分举证说明公司的财产与自身财富实现了明确的分离; 2.若股东有意或无意地滥用了公司法人独自经营及股东有限责任两项固有权利,借此来规避公司所应承担的债务负担; 3.在前述滥用行为持续发生并造成公司债权人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况下,这些股东可能必须承担起公司间接债务的连带责任。 对于那些在实际注资过程中出现虚假注资或者违法抽离自有资本的股东而言,他们同样可能会因该类不当操作而需就公司负债承担一定程度的赔偿责任。 若是在公司破败的进程中发现公司的固有资产仍难以完全偿还所有债务,那么这家公司将会被正式裁定破产,并启动具法律效力的清算程序,在此期间,股东们可能会面临着需为公司整体的债务偿还提供资金支持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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