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债务和法人是否有关系?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债务和法人的关系视情况而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而不是由法人承担; 2、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的,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 3、变更后的法人必须承担原公司的债务; 4、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 一、公司无力偿还债务的解决如下: 1、追究开办单位的偿债责任。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开办单位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2、追究出资方的责任。企业开办时出资方一般有开办单位、股东、合伙人等。如果出资者已足额投入,则以企业资产承担债务,不另外追究投资者责任。如果出资者没有出资、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的,应在出资差额范围内追究其偿债责任。 3、追究担保人的责任。企业债务如果有担保人的,应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列为共同被告。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5、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6、成立董事会的董事会决议; 7、新法定代表人不是董事会成员的,提交公司董事、监事成员任职证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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