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存单质押第三人可进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进行。
律师解析:
存单质押第三人可以进行。
以第三人存单作质押的,贷款人应制定严格的相关内部程序,认真审查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发生权利瑕疵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二条
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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