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原件不见了如何打官司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规定,对于书证,应提交原件;
然而,若因实际困难无法提交原件时,可提交复印件、照片、副本以及节录本作为替代品。 因此,在借据原件遗失的情况下,当事人可考虑提交该借据的复印件、照片乃至副本取而代之。 须知,若借据为外文文件,则需附加中文翻译版本。 实践中,当事人应向法庭详细阐述借据原件遗失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遗失声明、报警记录等,以证实原件确实已丢失。 此外,当事人还需向法庭解释复印件、照片或副本的来源及其真实性,以确保法庭能够接纳此类证据材料。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复印件、照片或副本的证据效力进行评估,并结合其他证据材料,全面分析案件事实。 倘若法院认定,仅凭复印件、照片或副本便足以证明借款事实,即便借据原件已丢失,诉讼程序仍可照常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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