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不再继承房产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子女不想再继承房产,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放弃继承: 这是一种常见的处理办法。 在遗产正式开始处理之前,子女需要以书面形式清晰、明确地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具体来说,要在书面材料中清楚写明放弃对特定房产的继承权。 因为这种放弃行为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和法律约束力,一旦作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2.通过遗嘱或遗赠: 被继承人能够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来安排房产的归属。 被继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房产指定由其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或受赠,从而排除子女对该房产的继承权。 遗嘱或遗赠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 3.赠与或转让: 在房产继承程序还未开始前,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选择通过赠与或转让等方式,将房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 这样一来,房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子女也就无法继承该房产了。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小朱不想继承。小朱起初写了放弃继承声明书,但后来又想撤销。同时,父母生前曾立有遗嘱将房产指定给他人,小朱对此存疑。此外,在继承程序开始前,父母还曾有过将房产转让的意向,这引发了一系列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书面作出放弃继承表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因其放弃行为具有严肃性和法律约束力。 2、父母所立遗嘱若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如自书遗嘱由父母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等,该遗嘱有效,房产应按遗嘱指定归属。 3、若父母在继承程序前完成房产转让相关手续,房产所有权转移,小朱无法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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