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是借款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便未签订书面借条,亦无法排除借款行为的存在。
对于其所提出的主张,当事人负有举证证明之义务。 若当事人未能提交借据,然而却能够提供诸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以及当事人陈述等其他形式的证据,那么此类证据同样可被视为确认事实真相的重要依据。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全方位、客观公正地审查核实各类证据,以便准确判断借款关系是否真实存在。 因此,即使缺乏书面借条,仍有可能通过其他类型的证据来证实借款事实的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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