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买手机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借款人以借贷方式购买手机后,未能按照预先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作为债权人(即贷款人)有权催促该借款人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归还拖欠款项。
倘若借款人仍旧拖欠,依据同一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所示,借款人便需要根据当初订立的协议或参照相关的国家法规来缴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贷款人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与借款人进行沟通,要求他们依约履行债务偿还义务。 如经沟通无果,贷款人可选择运用法定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例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全额归还借款本金、支付逾期利息及可能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 此外,若借款合同中有明确规定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贷款人亦可据此条款向借款人追索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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