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具体迁移流程如下:
1、搬迁户口的一方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对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或居委会证明,到对方所在地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批; 3、审批后,户口将依法迁入当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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