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离婚孩子属于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孕妇配偶无法在此阶段提出离婚申请,但是若女方主动要求或经由人民法院认定具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则不受此限制。
若离婚发生在孩子已经降生的时候,两周岁以内的婴儿往往会被判予母方生活,这是由于在此阶段的婴幼儿跟随母亲生活能更加适应其成长需求。 然而,若出现母方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特殊情况,例如罹患对子女成长构成威胁的严重疾病或未能履行相应抚养义务,父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直接抚养孩子的请求,人民法院对此类请求通常都将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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