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监护权的指定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监护权的指定乃是指在法定监护人不可明确识别或存有争端之时,相关部门或法庭依照法规条文和实情所需,确立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监护人。
此种指定监护之策旨在维护被监护者的正当权益,确保其日常起居、学术培养以及财富资产等各个领域都能得到周到的关爱与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9 1: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