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离婚三个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三名子女抚养权问题,现行法律明确要求审理法院需立足全局,依照诸多多方面元素进行综合评估判断。
通常情况下,作为首要考虑要素之一,未成年子女的年龄以及其主观意愿亦为法官在裁决过程中所关注的焦点; 此外,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同样是影响最终判决的关键因素。 若子女尚处于年幼阶段,尤其是尚处哺乳期的婴儿,法院往往会倾向于将其抚养权判予母亲。 然而,倘若母亲个人的抚养环境存在着显而易见的弊端,例如经济状况恶劣或者具有不良习惯等,则法官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之后,仍有可能将部分甚至全部子女的抚养权交由父亲承担。 总而言之,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所秉持的基本原则便是确保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助力他们在健康和谐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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