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军人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通常需要全面衡量众多相关因素,例如孩子的实际年龄、认知能力程度以及心理意愿表达,夫妇二人各自具备的抚育能力水平与家庭经济状况,乃至孩子所处的稳定生活环境等多方面。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若子女尚处于哺乳期间,那么法院大概率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女方所有; 反之,倘若孩子已经步入学龄期,且其个人意愿得到充分尊重,那么法院在做出裁决时便会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此外,若夫妇二人在抚养条件方面旗鼓相当,军人一方或许能够在最终判决中获得一定程度的优待待遇,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军人一方必然能赢得抚养权之争。 总的来说,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始终秉持着“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为首要考量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