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一个孩子离婚了抚养权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监护权之裁定,往往需要结合多个层面的考量要素方能得出公正而科学的结论。
其中,主要的参考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年龄、个人意愿、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与条件、抚养意愿以及子女所处的生活环境稳定性等等。 在通常情况下,若涉案子女尚处于幼童阶段,那么法院将会优先考虑将其交给母亲进行抚养,除非母亲存在着严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或状况。 然而,当子女已经步入青少年时期,他们的个人意愿便成为了法院裁决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倘若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相当,并且均表现出了强烈的抚养意愿,那么法院将会对所有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以期为子女挑选出最有利于其身心发展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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