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生子女费发放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独生子女证明的颁发由各地区及县级别的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负责办理。
同时,乡民自治区与城市地方各级行政组织也需要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进行依法管理监督。 而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以及各类企业和事业单位都必须担负起自身单位内部的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竭力完成各项工作要求。 在当前我国积极倡导每对夫妇生育一名孩子的大背景下,如有夫妻愿意终生只拥有唯一子女,国家将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为表彰。 领取到此证书的家庭,其成员可以享有国家和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等相关法律规定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