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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期离婚,孩子的归属权归谁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妊娠期间宣布离婚的案件中,一般的情况下婴儿出生之后将交给女性承担监护责任,这是由于现行法律明文规定的相关条款所明确限定的——在离婚程序结束之后,对于年幼不足两周岁的子女,应当首先考虑由母亲直接负责抚养。
然而若夫妻双方就养育子女问题达成了共识,决定将孩子交付给父亲抚养,或是出现以下几种状况之一时,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儿童交由男性担任监护人:(1)女方长期患有的慢性传染性疾病或严重疾病,使得与子女共同生活可能对他们产生不良影响;
(2)虽然具备良好的经济能力和教育资源,但却未能做到有效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父亲强烈希望能让孩子跟随自己生活;
(3)除以上因素外,儿童确实由于其他种种原因无法适应与母亲共同生活的环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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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0: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