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妻离婚孩子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妇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监护权归属的判定方式具有多种具体情况。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年龄未满两岁的幼童,通常情况下,法院将会做出决定将他们交由母亲亲自照料,然而,若存在相关证据显示母亲离家出走、身患重疾或因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独立照顾子女,亦或者犯有酗酒、吸烟等严重不良嗜好,此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便需要进行重新考虑。 其次,对于已经年满两岁的儿童,法庭将会依据提供给更利于成长环境这一原则进行判决。在此情况下,法官将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以及品德品质等因素,以作出适当的裁决。 最后,对于八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法院应在处理时充分裁定过程应充分考虑到他们的个人意志与想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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