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宝宝三个月吃奶粉离婚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在离婚纠纷中,涉及到未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问题,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类案件的基本处理原则通常将孩子判给女方抚养;然而,具体的裁决标准却是需要结合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法院会从最为符合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发展、确保他们能够健康成长的角度去判断究竟把子女寄养于谁更为合适。 其次,如果涉案子女年纪尚未达到两周岁,那么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必须由母亲亲自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再次,如果子女年满 八周岁,法律会并以此作为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最后,法院在做出裁决时,既要考虑到子女的身心健康能否得到妥当的维护与也要保证他们应该享有的各项权利都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具体来说,法院会在权衡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之后,再做出把子女交由哪方照顾的决定。 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法律规定应优先考虑让母亲进行抚养,而对于已经年满 八周岁的儿童,则会以上事项仅供参考,详细情况请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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