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执行人应该如何指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遗嘱执行者在遗嘱订立者之前过世,剩余的遗嘱内容可由遗嘱订立者再次进行指定。
在指定遗嘱执行人时,既可以选择仅指定单一的遗嘱执行人,亦可以选择指派两名或者更多的遗嘱执行人协助执行遗嘱。 当遗嘱执行队伍中仅有一名成员时,该人员需要全权独立处理遗嘱相关事务; 而当遗嘱执行人员人数超过一人时,则需共同协作以完成遗嘱所赋予的职责和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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