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可以反悔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尽管公民享有自行决定是否要放弃继承的权利,但这一选择必须遵循合法、明确且具有说服力的原则来进行表达。
经过公证过的放弃继承声明一般无法撤回。 此举是因为在申办此类公证手续过程中,当事人已经以真实、自主且无任何欺诈成分地表达了其放弃继承权的意愿,因此,在没有充足证据显示存在欺诈、误导或者误解等情况下,再行撤销已生效的公证书是缺乏法律依据支持的。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在提出继承申请之前,必须先对相关遗产进行妥善、有效的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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