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放弃的夫妻共同财产还能起诉要回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协议中所放弃的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来讲是很难再去起诉要回的。
离婚协议一旦经由双方签字,并且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它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着法律上的约束性。 要是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完全是出自自己的真实意愿,没有被欺诈或者胁迫等不良情况影响,那么放弃财产的这种约定一般都应该被遵守。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 比如说,一方在签署离婚协议的时候,出现了重大的误解,就好像把财产的性质或者价值等理解错了; 又或者是协议明显地不公平,一方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再或者是在离婚之后,发现对方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比如把财产偷偷地藏起来不让自己知道; 或者是转移财产,将财产转移到其他地方; 又或者是变卖财产,把财产换成了现金; 还有毁损财产,故意损坏夫妻共同的财产; 甚至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等这些行为。 在这些情况下,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或者变更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要求重新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总之,到底能不能起诉要回放弃的夫妻共同财产,得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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