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一方出钱多一方出钱少,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之房产,无论其中哪一方所承担的资金比例较大或较小,通常皆视为夫妻间的共有财产。
在面临离婚析产的局面时,法律规定需在此基础上进行均等分配,然而亦需评定并综合考量双方当事人在家庭生活中所发挥的实际作用以及是否具有过错等多种因素。 若有任何一方能够巧妙地证明该笔购房款项实际上来源于其婚前所有的个人财产或是后经明文协议为个人财产,那么该部分用于购买房屋的出资将极有可能被法院定夺为个人私有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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