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房怎样才不算共同财产转账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夫妻在婚后购得房屋而不希望其被视为共同财产,当事人可选择以其中一方的父母全数出资购房的方式实现,并在此过程中明确声明此套房产仅用于赠予自己的孩子(即婚姻中的子女)单独使用。
另外,夫妻之间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明确规定该房产将归属于某一方个人所有。 在以上两种情形下,通常而言,上述房产不会被理解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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