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继承权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离婚事宜时,遗产分割的问题往往并不会被直接提及和处理。
这主要是因为,只有在被继承人离世之时,其继承权才能得以确认和生效。 因此,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仅仅会对他们共有的财产部分进行合理的划分,而那些尚未实际继承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然而,若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某一方通过继承方式所获得的财产已经明确地归入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那么在离婚之际,这些财产就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进行妥善的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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