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的房屋分割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案件中涉及到的房产分割问题,其纷繁复杂性不言而喻。
若要细分分析,首先,假设该房屋系夫妻在婚姻缔结之前由其中一方购买,那么通常情况下,财产的所有权应归属于支付购买款项之人; 然而,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贷款并使房屋价值有所提升,那么这些相应增值的部分则应当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其次,倘若房屋乃夫妻二人在婚后购买,此时的分割原则主要依据平等分配为基础,同时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在购房过程中所付出的金钱数额与对于房屋使用和维护的贡献程度。 最后,当其中一方由于某种过错原因导致婚姻破裂,法院很可能在此种情况下做出相应的裁决,即对其给予相对较少的财产份额。 此外,关于父母资助子女购置房产的情形,法律亦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