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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纠纷能走公证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对于房产的处置实行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为依据的原则。
因此,尽管公证制度可以对房产的产权情况进行确认和保障,但是如果当事人违反了这个原则,那么公证将失去其有效性。
对于夫妻房产是否视为共同财产的问题,相关法律解释如下: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在婚前购置的房产,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应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
而婚后居住的房屋,若为其父母所有或者租赁的公共住房,则应当根据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姓名来确定归属权,即房产证上写着谁的名字,那就是谁的财产。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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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3:3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