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财产怎么界定房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婚前财产中房产的界定问题,其核心要素在于购置时间以及资金投入状况。
若房产于婚姻登记之前由单方全出资购置且产权证上仅有出资方的姓名,则此种情形往往会被视为该方所持有的个人婚前财产。 而如若在婚前以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首付款,而后双方携手共度余生并共同承担房屋的按揭还款,在此种情况下,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及其相应增值部分便应作为夫妇双方共同拥有的夫妻共有财产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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