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房产写一方名字离婚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内房产写一方名字的,离婚时如果双方对于该房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如果没有约定的,由于该房产是婚内获得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都有权参与分割;但是如果房子存在下列情况的,则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一、房子是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 二、房子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买;或者一方父母出首付,然后这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 三、房子是一方受赠与获得的,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这一方。 四、房子是一方继承获得的,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由这一方继承房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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