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患者想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患有精神疾病且希望脱离婚姻关系的人士,若此人属于间歇性的精神疾病患者,在其精神状况良好、具备正常思考及决策能力之时,可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并进行离婚手续办理;
反之,如其在精神状态不稳定期间,无法正确判断自身行为,此时便需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其行使离婚权利。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充分关注并考虑到精神疾病患者的生活保障以及后续治疗等相关事宜,以确保其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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