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分居该怎么办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分离之后想要结束这段婚姻关系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订立离婚协议或向司法机构发起离婚诉讼来实现。
若当事人之间能够就关于离婚的诸如财产分配、子女监护权以及。 其他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只需携带相关证件直接前往当地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离婚登记手续即可。 然而,如果经过洽谈双方未能就上述问题取得共识,那么便只能转向法律途径,请求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审理裁决。 在此过程中,分居的事实极有可能被视为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有力证据之一。 需要申明的是,尽管分居现象在某些情形下可能会促使离婚程序的启动,但其并非必然的决定性因素,真正起主导作用的还应当是夫妻之间的情感联系以及情感冲突的严重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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