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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准予离婚判决书的规定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以下的诸多前提条件下,如当事人的婚姻情感尚未彻底破碎、提出离婚的缘由并不充足或是缺乏可靠证据支撑、以及现仍有一方持反对意见未同意离婚却又无法律规定的离婚事由等等情况,法院通常会拒绝批准离婚申请。
而法院在做出离婚裁决时,最主要考虑的因素便是当事人之间的婚姻感情是否真实已然破裂无法挽回。
若配偶间尚存和解之机,或者没有足够的事实和证据证实存在法律规定的可以作为离婚依据的情况,法院则大多不会轻易地予以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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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8: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