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人提出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士而言,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赋予他们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
比如,若该人士是间发性精神病患者,那么在其思维清晰、意识健全的时间内,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如果该人士处于完全无法辨别自身行为能力的状态,这时就必须依靠法定代理人代替其行使此项权利。 无论如何,在任何种情况下,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都将全面权衡当事人的权益以及婚姻状况,以确保公正合理地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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