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的破裂阶段,如若其中一方向法庭申请离婚之诉,首要步骤应为精心筹备书面起诉状及鳌证据材料,并按属地原则向相应有权限审判的法院递送上述文件。
待法院经核实无误且决定予以接收后,便会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通告,同时安排调解事宜。 若调解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则让渡至正式审理环节,此过程中法院将召集双方当事人亲临现场,举行公开审理与庭审。 双方当事人在此过程中有权利展示自身主张、反驳对方观点,并进行充分的辩论。 最终,法院将依据事实真相以及法律规定,对该案做出公正而权威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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