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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起诉离婚的资料对方不给怎么办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有需要,您亦可考虑通过寻求其他法律认可的方式来获得所需信息,例如向相关机关提出申请并请求调阅相关材料。
此外,在法庭审判案件的过程中,司法机构同样具有权力责令涉案方提供必要的资料。
然而,若涉案方故意隐瞒或者拒绝配合提供,那么,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将依法判决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这种行为可能给自身带来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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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6:40:03